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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中5大圈套应须躲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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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侵权维权调查结果显示,有接近一半的上班族在进行招聘时,经历过被欺诈的遭遇,这种欺诈主要表现在,以保证金、服装费、培训费等名义骗取费用。 其实早在1995年,国家就明确要求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应聘者收取报名费、抵押金、保证金等费用。另外,在求职过程中,首先要对求职目标公司的真实性进行核实。而且,遭遇诈骗后要及时报案。 试用无期转正无望受害者出镜:职场侵权维权调查结果显示,有接近三成的职场人士表示,他们在进行招聘时,也遇到过以实习名义打工,迟迟得不到转正的事实。 职业专家认为,如果你是往届毕业生,那用人单位应该跟你签合同,但如果你还没有从学校毕业,那你打工的行为只能算是勤工俭学,应该不存在转正的说法。而对于已经毕业的学生来说,如果他们与用人单位达成用人协议后,其实习期不得超过6个月,如果超过6个月,建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及时沟通,而不要一味地忍受。 要辞退员工却封锁消息受害者出镜:1983年出生的马小姐,现在面临失业的危险。她告诉记者,一个偶然的机会,她知道了公司要撤掉一个部门,而她正好在这个部门,属于被辞退对象。听说就是这个月底(走人)。现在自己就等着被炒鱿鱼呢。但直到现在没有任何人通知她。 行家分析: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主任、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劳动法研究所副所长韩智力表示: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提前30天向马小姐发出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并应按马小姐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年限,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建议马小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及50%额外经济补偿金。 公司因经营调整等原因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是可以的,但应该提前告知员工,尤其是必须考虑到那些与公司调整业务紧密相关部门的人员的利益,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合同随后签你先来上班受害者出镜: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劳动者有必要通过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把双方的权利、义务明确化。而且,在劳动过程中,劳动者还要注意收集证据。比如,可以将招聘单位的招聘广告、双方在招聘会上签订的合同意向书等妥善保存。一旦发生劳动争议,虽然没有书面劳动合同,但只要有可以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人证物证,都可以顺利维权。 保险补贴在工资里受害者出镜: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企业必须给职工缴纳基本的社会保险,这是用人单位的权利与义务。如果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受害人要主动和用人单位进行协调要求公司给缴纳所有保险,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可以整理书面材料,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维权行动。如果要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权益,一定要注意务必保留你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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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781 录入时间:2009-08-13 【 打印此页】 【 返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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