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当看到报纸上“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未领到高温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6~10元)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后,抱着试一试的态度,保险公司职员雷鹏飞(化名)悄悄地打去了一个投诉电话。
其实,雷鹏飞不是没领过高温津贴———按照公司前几年发放的标准,一年3个月,每天10块钱。虽然钱不多,但这也足够在炎炎夏日的户外买4瓶饮料解渴了。
经过了一周的尝试,辗转几级劳动部门,甚至通知了新闻媒体来帮忙,雷鹏飞最终还是选择了放弃。“圈子绕得太大,万一惹火烧身,等于丢了西瓜捡芝麻。”
一个正当的要求
天天在外跑还是应给高温津贴
雷鹏飞在某保险公司成都锦江支公司从事外勤工作,负责事故车辆估损等工作。长期在外跑业务历经暴晒的他觉得,公司理所当然应该为员工发放高温津贴 ———而公司前几年也确实按一年3个月发过,每天10元。但自从去年公司架构调整后,高温津贴就不见了踪影。员工们有抱怨,但也很无奈。“平常晚上和周末加班都没有加班费,更别提高温津贴了。”
不过雷鹏飞还是想争取一下,他听说总公司发了高温津贴。于是前不久的一天,他见公司领导心情很好,便开玩笑似地问:“天这么热,跑外勤很辛苦,能不能发点补贴?”谁知领导直接回绝:“不行,公司现在不景气。”他便不敢再跟领导提此事。
在成都一工业园区,一名保安也在争取高温津贴。酒店保安刘亮(化名)在门外负责车辆停放、看管,最近每天从上午10时多晒到下午4时,“热得真是受不了啊!”刘亮在广州打工时听说过高温津贴。“像我们这样在户外工作的人,夏天应该有补贴的。”他和几位同事在一个多月前曾向经理要求支付高温津贴。隔了几天,经理答复,大老板说酒店现在业务不景气,不发高温津贴。
一则报道的启发
没拿到高温津贴打去投诉电话
8月5日,媒体上一则关于高温津贴的报道,让雷鹏飞和刘亮两个素不相识的人走上了相同的道路。报道说,该领高温津贴而没有领到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还公布了投诉电话。
雷鹏飞的想法很简单:打电话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来调查,向公司施压,领导可能就会掏腰包了。“总公司的人空调吹起都发了高温津贴,我要求不高,发点儿钱表示心系员工就行。”随即他拨打了成都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的投诉电话。这是隶属于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政执法机构。
结果让雷鹏飞很失望。“我问是不是有文件规定?结果对方说具体他们也不清楚,没接到文件。我问可以向你们投诉吗?对方说要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去投诉,还要找劳动仲裁委员会。唉哟,我们争取点儿钱,哪里晓得那么麻烦!”
刘亮也碰壁了。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工作人员告诉他,他们的事情要找成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并给了他电话。刘亮打过去,对方称他们从来没有接到过关于高温津贴的文件,对这些事情不清楚。
于是,两人又选择了同样的一步———把电话打给了媒体。“知道希望不大,但希望你们能重视这个事,帮我们呼吁呼吁。”
一番纠结的答复
如何具体落实还需多方协商
为了验证雷鹏飞和刘亮的说法,成都商报记者于8月6日~11日期间分别就高温津贴问题咨询了成都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举报投诉中心以及锦江区和成华区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市劳动监察部门:找区上投诉
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举报投诉中心一名姓孙的工作人员是这样答复成都商报记者的:“我们没有接到任何关于高温津贴的文件……刚才问了领导,我们现在晓得了要根据省劳动部门3年前的通知来执行,但我们手头没有收到文件,我们还是从网上下载的文件。”
那劳动者没领到高温津贴该找谁投诉?对方回答:“先要查用人单位是在哪一级工商注册的。在哪一级注册的单位,就到哪一级的劳动监察部门去当面陈述,填表确认。我们可以告诉各个区(市)县劳动监察部门的电话和地址。”至于劳动者如何确认自己单位的注册地,她表示:“打工的连单位营业执照都不清楚,还打啥子工呢?”
至于劳动监察部门是否会主动调查高温津贴落实情况,对方表示:“我们没有接到通知出去调查,也没有人来举报投诉,都是咨询的。我们单位都从来没有领到高温津贴,不过我们办公室温度在33℃以下。”
区劳动监察部门:没接到文件
根据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举报投诉中心提供的电话,成都商报记者又联系了雷鹏飞和刘亮单位分别所在的锦江区和成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对于高温津贴,锦江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似乎很惊讶:“高温津贴?我们今年没有规定。3年前有文件规定啊?我们没有接到这个文件。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不可能喊劳动者来找我们哦,应该找他们!”
于是记者又再次找到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举报投诉中心。这次的回应更简单:“劳动者可以向锦江区政府投诉他们(锦江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行政不作为。”
而在成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一名杨姓工作人员也表现得很迷惑:“我们还没看到有啥子文件,不晓得有高温津贴。省上3年前就有规定?3年来都没看到过。我在网上也没查到有。执行单位必须拿一纸文件去执行啊!没有依据,我们凭啥子去调查处理?我只能这样说了。”
难道他们真的从没接到过相关文件?
省人保厅:2007年已开始执行
8月11日,成都商报记者找到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这位负责人表示,从2007年开始,全省就颁发并一直按照《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制定高温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执行高温津贴相关标准,即每人每天6元~10元。“如果劳动监察部门调查发现企业确实没有发应该发的高温津贴,应该依法处理,责令其建立高温津贴相关制度,将省上的规定落到实处。”
但他同时也表示,不是劳动者一举报投诉就能拿到钱。发高温津贴的依据是天气预报的气温还是现场测量的气温?具体发多少?这些都需要职工、工会和用人单位协商。“各个行业不一样,具体操作上还有很多东西需要工会来维护劳动者权益。相当一部分企业的高温津贴制度做得好,当然这和企业效益有一定关系。”
两个不同的结局
一个下月到账一个还在等待
8月11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向成都商报记者表示,为推动高温津贴制度落实,省上将再下发一个紧急通知,敦促各级劳动部门监督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劳动者高温津贴。
8月12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出《关于做好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应督促用人单位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具体工作条件,与本单位工会或工会代表通过平等协商,建立高温津贴制度,并强调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制度,要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对举报投诉用人单位的违规行为,要认真核实情况,妥善加以处理。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深入生产服务一线以及露天作业场所,实地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支付劳动者高温津贴或其他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应依法严肃查处。
于是,刘亮又把报纸拿给经理看了,在他的不断要求下,酒店通知4名在户外工作的保安,从8月6日开始,气温超过35℃时发高温津贴,每天10元。到9月13日发工资时,刘亮将如愿以偿地拿到他的第一笔高温津贴。
但至今,雷鹏飞还是没有领到本该拥有的高温津贴,而即便省上12日下发了紧急通知,锦江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仍认为劳动者应该找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投诉……
投诉者的独白
“圈子绕得太大了”
一番周折下来,投诉者的心态已经变得很微妙。
“圈子绕得太大了。”雷鹏飞觉得,为了希望不大的几百块钱,太折腾。他告诉记者,自己举报投诉单位始终是秘密进行的,没和公司任何同事说过。“怕传到领导耳朵里,对我造成不良影响。我哪敢去劳动监察大队实名投诉!”
“如果公司辞退我,我再找劳动部门求助,那就是丢了西瓜、捡到芝麻。公司领导可以不辞退我,但他有权力排挤我。”雷鹏飞无奈地说,高温津贴的设计初衷、出发点是好的,但障碍比较多,“感觉到很麻烦”。
雷鹏飞认为,劳动监察部门应该“像巡警一样”多到公司调查、走访。“要我们员工自己和公司商量?这个不现实。”
让雷鹏飞觉得更无奈的,是他“一个人在战斗”。“大多数同事都选择沉默。像我这种主动争取的人很少,很多人都是被动地等待。”
高温工作提供免费饮料
不能折现计入高温津贴
-补贴标准: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表示,今年四川还将执行2007年的高温津贴标准。按照四川省2007年的高温津贴标准,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6~10元。其中,成都市高温津贴标准确定为每人每天8~10元。
-提供饮料:
在露天工作或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该免费为其提供足够、卫生的清凉饮料,其费用不应从工资中扣除,更不能折合现金计入高温津贴。
-拒发违法:
发放高温津贴要用现金补给,不能用食物折合现金抵消津贴,用人单位拒发现金津贴属违法行为,劳动部门有权对不按规定支付高温津贴的行为进行查处。
-投诉依据:
用人单位不发高温津贴,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投诉依据是劳动者的工资条上是否有高温津贴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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